文/迷你宅宅圖/取自wiseGEEK

宅宅知道要保持良好的體態一天正常要攝取1500-2000卡!但我們每天吃進的東西,根本就不清楚到底有幾大卡!?要每天去計算這些卡路里還真是一件累人的事!

國外網站wisegeek整理了每一盤全部都是200卡路里的食物,宅宅特別挑選30個我們常吃到的食物給大家參考!

看完後表示,以後就帶著一個盤子當計算熱量機好了?(´???)?

年菜外賣 新竹▲馬上來了解一下200卡路里的食物到底是多少!(圖取自drama)

1.蘋果

一天一顆蘋果,醫生遠離你!

照這份量以八片切的話,大約是3顆才200大卡!多吃非常好~

2.酪梨

酪梨是屬於油脂類,所以為了避免不小心「過量變胖」還是吃1/4顆~半顆最好。

3.葡飯店年菜2017台南

葡萄一串也才200大卡!但記得葡萄要在餐前吃喔!

4.哈密瓜

其實哈蜜瓜很甜,但他的熱量卻不高!半顆才200大卡算蠻低的喔。而且哈蜜瓜有消暑止渴的作用喔。

5.奇異年菜推薦2017

滿滿一大盤的奇異果,這大約有3-4顆的切片吧!!這盤吃下去能補充纖維加美白,GOOD!

6.起司漢堡

所以平常點的大麥克,一定破500大卡了...

7.薯條

這大概是小小份的薯條吧,就怎麼多熱量!油炸類的食物真是減肥者的超級地雷啊!

8. 炸培根

宅宅很愛培根加所有的吐司、麵包、蛋餅等!但培根的油脂很多,所以一天這樣三片算多了。

9.熱狗

啊!早餐的小熱狗一份就四根,吃了快500卡去了....(錯愕)

10.原味糖霜甜甜圈

還好宅宅不是甜甜圈的愛好者,有去排隊買甜甜圈的朋友,該注意一下了!!那一盒逼近六千大卡了

11.全麥吐司

雖然這四片才200大卡,但全麥吐司不等於低糖與低油,所以要減肥的朋友別以為光吃這樣就可以瘦喔!

12.法國麵包

超愛吃法國麵包的,看來一天半根是不錯的選擇啊,再配上蘋果汁剛剛好。

13.玉米片

宅宅以後不吃多力多滋了,才吃幾片就要逼死人肥了!!

14.早餐玉片脆片

有人早餐有吃玉米脆片+牛奶的習慣嗎?這個份量可以參考喔。

15.威特奶油糖

小時後很愛吃這個威特奶油糖,原來一次可以「偷吃」10顆。(^m^)

16.可口可樂

這是496ml的份量,大概是一瓶半,可樂很沒營養,而且小小一瓶就很多熱量了,愛喝可樂的朋友們注意囉。

17.小熊軟糖

喔不,以後一次只能吃17隻小熊軟糖了...只能少不能多。

18.M&M's 巧克力

看來一包M&M要分七天吃了,好寒酸的零食。

19.士力架巧克力

宅宅知道超多人愛吃士力架的啊!不好意思,一條就爆400大卡了!

20.雷根糖

超討厭這個口味的糖果,跳過!連數都懶了。

21.棒棒糖

耶,看來一天一根棒棒糖不會充滿罪惡感,但牙齒可能會...

22.洋芋片

現在你該知道吃一包洋芋片會有多7 eleven年菜訂購胖了吧。

23. 花椰菜

整整三顆花椰菜才200大卡,花椰菜維生素C含量豐富,還能預防感冒!

許多小孩子不是很喜歡吃花椰菜,媽媽們一定要想辦法騙小孩子多吃唷~

24.玉米

這應該是綠X人一罐的份量。

25.芹菜

沙拉中很常看到的,單吃熱量並不高,但沾了沙拉醬的話...

26.洋蔥

這二顆洋蔥切下去就流不少眼淚了,洋蔥有淨化血液的功效,偶爾吃是可以的喔。

27.蛋

一天最多只能吃2顆蛋...蛋黃吃多還會高膽固醇,所以此圖僅供參考。

28.花生醬

這個份量應該無法塗滿花生厚片吧.....

29.番茄醬

小孩子很愛吃蕃茄醬,雖然這樣一大碗熱量不高,但若不是天然的蕃茄醬添加物很多,不建議多吃。

30.全脂牛奶

這是330ml的份量,一天一杯剛剛好!

200卡路里的份量其實不太多啊!起士漢堡著實有嚇到宅宅,以後去麥當當的時後,不知道可以跟店員點半份漢堡嗎?有時後覺得減肥這件事實在夠辛苦的....(。﹏。)

小提醒:不同的熱量對肥肉堆積有不同的影響,如果要減肥的話,所有的熱量都要均?攝取最重要!

viawiseGEEK



2017-01-0511:52

〔記者林欣漢/新北報導〕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今天表示,去年數次颱風及豪雨,為新北市金山、萬里一帶海岸帶來許多漂流木,已將漂流木清運整堆至萬里區臨時堆置場,明天(6日)上午9點至下午4點,開放新北市民自由撿拾。羅東林管處副處長張獻仁指出,漂流木屬於可再生利用資源,為保護環境清潔並促進資源利用功效,提供當地民眾多加利用漂流木進行藝術創作,提醒民眾,撿拾時應隨身攜帶身分證,如需要使用機具,也要到臨時檢查站進行登記,才能進場撿拾,詳細資訊可上羅東林管處官網查詢。

文 ∕年菜餐廳 台中 法操思想傳媒

邱和順,在沒有屍體、沒有其他的證物,只有「有瑕疵的自白」情況下,司法上仍認定為「陸正案」的兇手。而因邱和順想證明自己的清白,不願認罪,最終被判處死刑。本案從1988年直至今日仍未解決,更成為台灣司法史上羈押期間最長的刑案。(可參閱《法操》撰文:【邱和順案】崩壞的刑事審判鬧劇!司法正義還要等多久?)

而邱和順於100年12月2日,向台北看守所申請寄出16張名為「個人回憶錄」之信函予友人,內容為自己在當被告時的親身經歷和感想,經過台北看守所的檢查,認為信件內容中,關於「北所風雲錄」的部分,談及「原告所屬舍房主管販毒」及「被告房舍中,幾乎10個人就有8、9人吸毒等情形,影響機關聲譽,要求邱和順修改內容,再重新提出寄信申請。但邱和順不願意,認為自己並沒由妨害監獄紀律的問題,並認為看守所的作為,侵害了自己的言論及通訊自由。

法院將本案審理分成兩個重點,第一,台北看守所拒絕寄出邱和順的回憶錄,要求他修改,是否為「行政處分」?第二,就是關於「舍房主管販毒」及「房舍近八成人吸毒這兩件事」,是不是真的有危害看守所紀律?(全文詳見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)
E0D81FC2F0B647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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